外匯車關稅如何計算?

進口一台車到台灣的費用,不外乎是關稅、國外車價及車測費用,但關稅只能預先估算,因為真正核估關稅的是關務署人員,而關稅要如何估算呢?

關稅包括:進口稅為17.5%、貨物稅為25% (小於2000 c.c.) or 30% (大於2000 c.c.)、營業稅5%,以及貿易服務關稅0.04% 。關稅是以累進稅率方式,計算方式如下:

完稅價格=離岸價格(FOB)+運費(FREIGHT)+保險費(INSURANCE)

1.進口稅(import tax) = 完稅價格 × 進口稅率(17.5%) 

2.貨物稅 = (完稅價格+進口稅) × 25% or 30%

3.營業稅 = (完稅價格+進口稅+貨物稅) × 營業稅率(5%)

4.推廣貿易服務費 = 完稅價格 × 推廣貿易服務費率(0.04%)

以目前課徵關稅的方法來計算,進口一台車到台灣以2000 c.c.以下的車要課徵車價約55%的稅金, 2000 c.c.以上的車要課徵車價約61%的稅金

核估進口舊汽車之完稅價格,應依進口地海關就實到貨物認定之型式年份(MODEL YEAR)及配備等。

而型式年分(MODEL YEAR)代表什麼意思呢?譬如2018年底組裝生產2019年款式的車,我們稱作2019年式的車,所以海關核估汽車的完稅價格為型式的年分(2019),並不是核定製造生產的年份(2018)。

我們可以從汽車上的車身號碼VIN上確認型式年分以及組裝生產年分。

進口舊汽車適用關稅法第35條規定核估完稅價格者,依下列順序辦理:

1.參酌關稅法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四條所定核估完稅價格之原則,在合理範圍內,彈性運用核估完稅價格。

2.如有業經海關核定之相同型式年份之同樣或類似新車離岸價格者,以該離岸價格扣減折舊,另加運費及保險費計算完稅價格。自北美  地區進口之舊汽車,如查無前述離岸價格,即按KELLEY BLUE BOOK所列相同型式年份新車批發價格DEALER INVOCE扣減折舊後之價格,須與美國N.A.D.A.舊汽車行情雜誌上所列AVERAGE TRADE-IN價格比較後,從低核估。

3.參考輸出國出口行情,另加運費及保險費計算完稅價格,或參據向國內代理商、專業商、汽車商業公會詢得之行情價格核估。

4.以其他合理方法查得之價格核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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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uthor: funcar.tw